永别了,学校小卖部的卫龙辣条

2021-07-23 09:44:来源:网易教育综合 原文链接:点击获取

导语:每个孩子都盼望着,父母月初多给自己一些零花钱,这样就可以在课间去学校的小卖部多买一些好吃但不一定健康的小零食。但是小学生们看到学校小卖部中悬挂的卫龙辣条,嘴巴会不由自主的吧唧一下,咽一口口水的日子要一去不复返了。

辣条又叫大面筋、素牛筋,它是以小麦粉或其他谷物、豆类为主要原料通过挤压熟化,调味而成的休闲零食。在网络文化的催化下,辣条被奉为“童年味道”的象征,而位居辣条界榜首的卫龙,早已成为了小学生课间交友的硬通货。

在小学生的眼里,辣条不仅是一种零食,更是一种能够体现出几分叛逆色彩的社交工具;在成年人心中,辣条是触发儿时记忆的电流,是展现“爷青回”的关键道具;在网民手中,辣条是早已被恶搞的绝佳配图。

近日,教育部联合国家卫健委发布《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简称《指南》)。《指南》不仅对规范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也对健康教育、膳食营养保障、运动保障等方面提出了量化标准。《指南》中规定学校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

那么卫龙辣条能不能在学校卖呢?

不同地区对辣条的所属食品类别规定不同。在湖北,辣条被归为“调味面制品”,按规定是不能添加山梨酸及其钾盐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这两种添加剂的,但是在河南,辣条被认为是“膨化食品类、糕点类”,添加这两样就没问题了。

而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辣条等即食方便食品身份作出明确界定,明确辣条等调味面制品属于方便食品,与方便面同类。

事实上,不止湖北、河南、陕西,各地对辣条的归类和规定,均无统一标准,但是这些界定都不重要了。

无论卫龙辣条是“调味面制品”还是“膨化食品”都需要在超市或小卖部售卖。但是《指南》中第二十五条规定: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小卖部和超市都开不了,自然也就不必较真卫龙辣条让不让卖了。

如果这样讲的话,那些勾起我们儿时记忆的零食,诸如香到流油的香菇肥牛、葱味十足的一根葱、一到嘴里就跳个不停的跳跳糖、粘牙粘到爆的拉丝糖等等,最起码还能成为我们80、90后一代人的校园回忆,但现在的小学生在长大后对于校园零食这一块的记忆终究是要缺失了。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国家出台学校不得设置小卖部,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类食品政策是出于对小学生膳食营养健康的考虑。

辣条中含有多种食品添加剂和防腐剂,对人体的健康造成危害。2019年3·15晚会曝光“危险辣条”,市面上生产的不正规辣条,着色剂滥用,甜蜜素、糖精钠、山梨酸及钾盐等添加剂也超标严重,所谓的“好吃”、“上瘾”,只是味精、色素和食品添加剂在起作用。吃辣条过多会导致消化不良、营养不良,长期食用会诱发肥胖、高血压等慢性疾病,甚至得癌症。

尤其现在的父母担心小孩吃辣条对自己身体不好,是绝对不会允许小孩子去买辣条吃的,但是小学生到了学校就由不得家长了。从这个角度看,教育局联合国家卫健委出台相关规定,也是对加强青少年身体健康发育的重视。

针对这次出台的《指南》,北京晚报于7月16日举行了相关主题沙龙,不仅邀请一线学校代表交流了各自在健康教育等方面工作开展的经验,还邀请了部分家长代表分享了自己育儿方面的看法。

北京工商大学科技处副处长张浩认为:“这足以看出国家对健康教育的重视程度。管理模式也开始向更加专业更加科学的方向转变。同时,《指南》中鼓励运用‘互联网+明厨亮灶’加强对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的监督也能看出我们的监管措施也在与时俱进。”

北京市第十一中学校长崔楚民从加强学生身体素质锻炼的视角出发,建议学校可以和周边社区通过共管共享的方式,将社区的健身设施、运动场馆充分利用起来,增加学生的锻炼空间。

人大附中航天城学校执行校长马静学校介绍说,在发布学校食堂菜谱的时候,不只是简单的菜品介绍,还会和节气、传统节日相结合。比如,在端午节、中秋节的时候,会让这个节气、传统节日上对应的食物出现在菜谱里。有的时候,还会让学生们用学校里的既有食材制作时令食物,以此加深学生对食物的认识。

北京市汇文中学学生家长葛常祝觉得大人的饮食习惯、健康习惯都是小时候养成的。因此,他也非常重视孩子相关习惯的养成。

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第一小学学生家长苏培科谈到:“除了正确的健康理念,家长还应该注意培养孩子的健康习惯。比如不挑食、少喝饮料等。当然,培养孩子的健康习惯,家长要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此外,要给孩子充分的健康锻炼时间与机会。像我们家孩子,他们就参与到了学校组织的武术社团。这对其健康成长也很有帮助。”

卫龙辣条虽然吃不到了,“小馋猫们”要委屈的哭鼻子了,但是相信未来茁壮成长后的他们,会笑得更甜。

注:文中资料图片来源于网络

(责任编辑:刘晓瑶_NBJS14333)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