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补录阶段工作的通知

2021-08-26 18:56:来源:海南发布 原文链接:点击获取

原标题:海口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补录阶段工作的通知

来源:海南发布

各区教育局、市直属中学:

2021年全省普通高中学校现场集中录取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 年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补录阶段工作的通知》(琼考中招〔2021〕7 号)要求,现就做好补录阶段的工作通知如下。

补录时间

省中招录取系统将于2021 年8月25日—9月22日开通补录功能,各高中学校可凭帐号和密码登录省中招录取系统进行补录。

9月22日后,省中招录取系统的相应功能将自动关闭,各高中学校和各市县中招办不得再补录新生。

补录规则

普通高中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或因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尚余招生计划的学校,均可以进行补录,补录的考生分数均不得低于全省统一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含汉族地区少数民族聚居乡镇)初中学校毕业的考生为360分,在汉族地区初中学校毕业的考生为410分,特长生等特殊招生计划除外。其中各公办学校补录的考生成绩还不得低于该校在统招时录取的最低分数线(具体分数限定见附件2)。各招生学校要加强对补录学生的资格审查,严格执行分数限定和其他录取条件限定标准。

补录对象

补录对象为档案状态“在库”且考试分数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的考生,各招生学校在组织生源时务必先核查清楚考生的档案在库情况和分数情况(可以登录省中招录取系统查询)。

已被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公费生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退档补录,省中招录取系统也将做技术限制,不予通过。

对于放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录取资格以及未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录取学校可向中招办申请在中招录取系统上做“录后退挂起”操作。

补录方式

补录工作通过省中招录取系统进行。为加强补录工作的统筹管理,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补录,由海口市中招办根据在库名单,征集志愿后补录;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补录,由考生自行向有剩余计划的民办学校提出申请(有剩余计划的民办高中学校名单见附件1),招生学校按照分数限定和剩余计划限额,在系统上申请补录符合条件、符合计划数的学生,由省中招办统一审批。

有关要求

(一)各招生学校要认真贯彻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和新生学籍认定有关工作的要求,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空挂学籍,不得与考生及其家长签订录取协议或作出录取承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民办学校违反规定引发投诉信访问题的,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并在下一年度招生时最多批准4个平行班200人的招生计划

(二)各民办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对到校申请的考生要明确告知剩余计划情况,不得耽误考生选择其他学校。

(三)各初中毕业学校要配合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指导本校 未录取考生及时、正确参加补录工作,对无法进入本市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加强宣传职业教育,帮助考生了解职业教育优惠政策和转变升学观念,引导考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或选择其他市县民办高中学校就读。

(四)高一新生学籍将以省中招录取系统的普通高中录取数据库为依据建立,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补录时间安排,及时在录取系统操作补录,以便及时办理高中学籍和高考考籍。

海口市教育局

2021年8月25日

学校名称(民办)

剩余计划数

海南枫叶国际学校

2

海口华兴学校

19

海口景山学校

24

海南昌茂花园学校

30

海口中学

43

海南海政学校

43

华中师范大学海南附属中学

91

海口山高高级实验中学

24

海口嘉勋高级中学

25

海南华侨中学观澜湖学校

39

海口黄冈金盘高级中学

30

海口绿城实验学校

22

海南博雅中学

32

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学校

19

海口市罗牛山学校

42

海南观澜湖双优实验学校

464

序号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补录最低

控制线

1

海南华侨中学

723

2

海口市第一中学

707

3

海口实验中学

729

4

海口市第四中学

739

5

海口市琼山中学

745

6

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

763

7

上海世外附属海口学校

688

8

海口市第二中学

587

9

海口市长流中学

626

10

海口海港学校

618

11

海口市琼山华侨中学

638

12

海口市灵山中学

620

编辑:张刘洋

作者:佚名